2024/3/25
近日,在太阳湾老年公寓里入住的长丰县司法局退休老干部梁云同志向长丰县档案馆无偿捐赠个人实物档案。县档案馆、司法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梁云同事在长丰工作的几十年历程进行“口述档案”拍摄记录。
梁云,1933年出生,江苏省宝应县人。中共党员,1949年参加工作,曾任长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长丰县普法办公室主任,退休后续任长丰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四届理事会理事等职务,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研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此次捐赠的荣誉证书、奖章、书籍等分别是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奖杯、司法行政银星荣誉章及《我这一辈子》等实物档案,共计15件。县档案馆分管领导现场向梁云同志颁授收藏证书。
“口述档案”拍摄过程中,梁云同志讲述了曾经的工作经历。他说:我从长丰1965年建县时,作为第一批自愿申请到长丰来工作的一员,见证了长丰的发展和蜕变。记忆深刻的就是,当初,县法学会成立之初,步履维艰,一无编制,二无经费,三无办公场所,面临重重困难。在“三无”的情况下,大家靠着执著的奉献精神,不断开拓进取,闯出了一条生存、发展、壮大的新路子。”他认为这些荣誉不仅是个人的荣誉,也是长丰的“记忆”,捐赠到档案馆可以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此次,梁云同志捐赠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奖杯是国家对法学工作者的褒奖。每件奖章、证书,梁老都保存完好、视为珍宝,但是为了丰富长丰县档案馆馆藏档案,梁老捐赠了所有的奖章、证书,这是一场隆重的捐赠仪式,更是一堂生动的党课。
记者问到梁老在太阳湾住的是否舒适,感觉如何,梁老表示非常舒适很温馨很温暖,在太阳湾老年公寓住了将近六年的时间,他说:“前半生做的最不后悔的决定是成立了法协会,后半生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就是选择了太阳湾老年公寓。”当时听到梁老说这句话,让在场的太阳湾工作人员倍感荣幸。
让每一个住在太阳湾的老人生活幸福,这是太阳湾全体员工共同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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