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5

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办公电脑供应单位中标(成交)及入库单位结果公示

2022/3/7

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办公电脑供应单位中标(成交)及入库单位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3/7   浏览量:940   文章来源:作者原创

 

一、项目编号:XXAXZB-2022-010

二、采购名称:采购办公电脑及入库单位

三、中标(成交)及入库单位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锋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对接负责人:周世诚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B-1309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壹拾元整(小写:¥17710.00元)

入库单位的信息:1、安徽峰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萧县志达网络工程有限公司;3、安徽锋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口西南、房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189561280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口西南、房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18956128028


【顶部】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